勸募活動計畫變更公告
財團法人桃園市善水慈善文教基金會原於112年01月07日至112年12月31日止對外勸募之112年「善水存愛 散播至情」勸募活動(112年 衛部救字第1121360072號)。因款項31萬於112年12月14日匯入,距離112年勸募計畫結束僅剩17天。使用經費時間過於短暫,以致未能於預定期限112年12月31日前將財物支用完畢,故展延經費使用期限,剩餘款項將皆用於「璞玉計畫」-桃園合作國中弱勢國中生學生穩定學習璞玉助學金。
勸募活動計畫變更財物使用時間展延至113年06月30日止,經本會第03屆第10次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並經衛生福利部112年02月26日(衛部救字第1131360509號函 )同意辦理變更。
依據公益勸募許可辦法第6條規定:「申請書所載之勸募活動所得財物使用計畫有變更時,公立學校或未設理(董)事會之行政法人應分別報經該校行政會議或該行政法人監督機關同意,其他勸募團體應提經理(董)事會同意,並於同意後七日內報主管機關許可;同時通知捐贈人或公告之,並定一個月以上之期限,聲明捐贈人得於期限內提出異議。捐贈人於前項期限內提出異議時,勸募團體應返還其捐贈之財物。」
如本勸募計畫(勸募期間112年01月7日至112年12月31日)捐款者對上述變更項目有異議,請於即日起113年02月29日至113年3月30日洽詢本會。
服務電話:03-2722786 服務信箱: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